东 莞 理 工 学 院 文 件 
 莞工〔 
 2018 
 〕 
 5  
 号 
 关于印发《tyc86太阳集团拔尖青年博士 
 引进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 校内各二级组织机构: 
 现将《tyc86太阳集团拔尖青年博士引进工作方案》印发给你 
 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 
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tyc86太阳集团 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8 年 1 月 19 日 
 tyc86太阳集团拔尖青年博士引进工作方案
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,大力引进一批有潜力的拔尖青年 
 博士,为学校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, 
 学校决定实施 
 “ 
 拔尖青年博士引进计划 
 ” 
 ,具体方案如下。 
 一、工作目标 
 根据学科、团队建设需要统筹人才引进的导向和布局,坚持 
 “ 
 突出重点、按需引进、引用并重、统筹实施 
 ” 
 的原则,每年面向 
 国(境)内外引进  
 50  
 名左右拔尖青年博士,纳入 
 “ 
 莞工青年学者 
 培育计划 
 ” 
 ,逐步形成特色鲜明的学科团队和学术梯队,进一步优 
 化人才队伍结构,推动学校科研实力和学科水平的进一步提高。 
 二、引进条件 
 1 
 .政治思想素质好,遵纪守法,作风正派,具有良好的职业 
 道德,团队合作意识强。 
 2 
 .全日制博士研究生,理工科年龄在  
 30  
 周岁及以下,人文 
 社科年龄在  
 33  
 周岁及以下。 
 3 
 .具有较强的研究潜质和科研能力,近  
 5  
 年取得较好的学术 
 成果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 
 ( 
 1 
 )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发表  
 SCI  
 收录的当年属二区及以 
 上的学术论文  
 3  
 篇及以上; 
 ( 
 2 
 )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发表  
 SCI  
 收录的当年属一区的学 
 术论文  
 1  
 篇并且发表  
 SCI  
 收录的当年属二区的学术论文  
 1  
 篇; 
 ( 
 3 
 )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发表  
 SSCI  
 收录的学术论文  
 3  
 篇及 
 以上;
 ( 
 4 
 )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发表  
 SCI  
 收录的当年属二区的学 
 术论文  
 2  
 篇且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  
 2  
 项; 
 ( 
 5 
 )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  
 5  
 项及以上; 
 ( 
 6 
 )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; 
 ( 
 7 
 )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一等奖前  
 3  
 名,二等奖前  
 2 
 名  
 1  
 项;
 ( 
 8 
 )取得其他特别优秀学术成果。 
 导师为第一作者,本人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和发明专利,可视 
 同本人为第一作者。 
 4 
 . 
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,无违法犯罪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 
 织或活动的记录。 
 涉嫌违法违纪,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,或有其它不 
 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,不接受其报名。 
 三、待遇 
 (一)工资待遇 
 引进的拔尖青年博士纳入事业编制管理,工资待遇按照国家、 
 省、市和学校政策执行。 
 (二)安家购房补贴 
 1 
 .安家补贴:博士享受  
 10  
 万元(税前)。 
 2 
 .购房补贴:毕业院校在《 
 QS  
 世界大学排名》中排名前  
 200 
 名的博士享受购房补贴  
 50  
 万元(税前);其余享受购房补贴  
 40 
 万元(税前)。 
 3 
 .安家购房补贴的发放:学校与引进的拔尖青年博士签订聘 
 用合同后,按安家购房补贴标准的  
 70% 
 发放,试用期满一年后发 
 放  
 30% 
 。
 (三)生活补贴 
 协助申请政府生活补贴资助。根据《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 
 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粤组通〔 
 2017 
 〕 
 46  
 号)规定, 
 对引进或毕业后留在珠三角地区工作的  
 35  
 岁以下博士、 
 40  
 岁以 
 下博士后,由各市财政给予每人不少于  
 10  
 万元、 
 20  
 万元的生活 
 补贴,对国(境)外引进博士和博士后另给  
 10  
 万元生活补贴;如 
 果纳入 
 “ 
 广东特支计划 
 ” 
 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项目,每人给予  
 50 
 万元生活补贴。 
 (四)科研启动经费 
 学校为引进的拔尖青年博士提供科研启动经费,理工科最高 
 达  
 50  
 万元,人文社科最高达  
 20  
 万元。科研启动经费根据学校有 
 关文件规定按照项目管理。 
 四、引进程序 
 (一)公告 
 在tyc86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发布招聘公告。 
 (二)报名 
 应聘者通过网上报名将应聘材料电子版发至各二级组织机构 
 电子邮箱,同时抄送至人事处电子邮箱。报名时须提供东莞理工 
 学院拔尖青年博士报名登记表、身份证、从本科到博士学历学位、 
 职称证书、主要成果(论文、专利证书、科研项目、学术奖励等) 
 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其他材料电子版。 
 (三)资格审查并确定面试人选 
 各二级组织机构根据引进条件对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 
 查,核实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并确定面试人选。 
 (四)面试 
 各二级组织机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试讲、面试,专家人数不 
 少于  
 7  
 人。试讲由应聘者讲授一门课程或介绍业绩成果,主要考 
 察应聘者的内容组织、语言表达、方法及效果、职业形象和时间 
 掌控等要素。面试采取问答的方式,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岗位匹配 
 度、科研能力、学术水平、支撑学科发展和学术团队建设能力、
 -5- 
 与社会经济发展关联度等要素。 
 各二级组织机构党政联席会议根据专家的评议结果,经研究 
 后确定引进意向,并将相关材料提交给人事处。 
 (五)评议 
 人事处组织专家对各二级组织机构推荐的人员进行评议。专 
 家从学术委员会、师资建设委员会或具备教授职称的人员中抽取, 
 人数不少于  
 9  
 人。 
 (六)确定拟聘人员 
 经学校研究,确定拟聘人员。人事处按照有关要求办理后续 
 手续、签订聘用合同。合同期限一般为四年。 
 五、其他说明 
 (一)引进的拔尖青年博士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履行  
 5  
 年的服 
 务期。如未履行满服务期,应当向学校全额返还发放的安家购房 
 补贴。
 (二)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、准确,且须 
 与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。入职前,应聘者的学历、学位、职 
 称等须进行鉴定、登记。对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,可随时展开调 
 查,一经查实,将自动终止该应聘者的引进工作,签订的聘用合 
 同自动作废。 
 (三)港澳台学习、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 
 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、学位验证证书。 
 (四)应聘者的最高学历、学位须为全日制毕业。未取得全 
 日制学历学位或未能按时毕业,不予聘用。国内应届毕业博士生 
 要求在毕业后三个月内到校工作,国外应届毕业博士生原则上要 
 求在毕业后六个月内到校工作。非应届毕业生原则上要求在三个 
 月内到校工作。 
 (五)应届博士毕业生必须提供已通过学位答辩并同意授予 
 学位的证明材料后方可来校报到。 
 (六)业绩成果、年龄等时间截止期限,应届毕业博士计算 
 至获得博士学位之日,非应届毕业博士计算至来校报到之日。 
 (七)引进的拔尖青年博士纳入 
 “ 
 莞工青年学者培育计划 
 ” 
 , 
 不重复享受科研启动经费。 
 六、本工作方案从  
 2018  
 年  
 1  
 月  
 1  
 日起执行,试行  
 3  
 年。
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东 莞 理 工 学 院 办 公 室 
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 0 1 8  
 年  
 1  
 月  
 1 9  
 日 印 发